一对情人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动用武力致女方死亡,自己已是死罪难逃,还牵连了无知的母亲因帮助其掩埋尸体而获刑。经台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7日,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勇强死刑缓期执行,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柯乡花有期徒刑三年。
本报讯(通讯员 阮 莹) 李勇强与被害人陈某相识于朋友聚会上,陈某是有夫之妇,可因为两情相悦,两人不顾及各自身份姘居在一起。
因为陈某有家室,有一孩子,所以不免对李勇强有些冷落。但李勇强不甘寂寞,常常出去和网友会面聊天。
去年9月22日晚10点,李勇强驾车接陈某回暂住处,途中因相互猜疑对方不忠而发生争吵,越吵越凶时,李勇强在车内用手掐陈某的颈部,之后又用宽带线勒其脖子致陈某当场死亡。
后李勇强直接驾车至三门县花桥镇其母亲柯乡花家。柯乡花在明知儿子杀人的情况下,仍和李勇强一起将陈的尸体掩埋于一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