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方面,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受益面达40%以上,继续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
——摘自陈铁雄市长在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 吴 斌
百姓期盼:
130****4326:我们家有3口人,经济条件比较差,住房也比较简陋。听说今年要扩大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像我这种情况能够申请到廉租房吗?
158****7951:我想咨询一下,在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保障上,政府今年有哪些相关的政策?
136****822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都是面向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的,而我们农村里住房困难户也很多。政府对于我们农村地区的住房困难家庭有没有什么救助政策?
部门解答:
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主渠道。记者昨日从台州市建设规划局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市的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过去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2010年底,基本实现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其中今年要使受益面达40%以上。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要符合下列条件,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区常住城市居民户口(指非农业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及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2倍以内,人均房产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2人及以下家庭房产建筑面积低于36平方米的家庭;保障方式上,将通过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等方式来进行。
符合申请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由街道办事处进行核查,交居民小组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行张榜公布,公示10天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据了解,我市今年计划新落实廉租住房面积1.25万平方米,这将可以满足250户廉租房家庭的居住需求。在一些小户型租赁住房短缺和住房租金较高的地方,我市近期还将适当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
在农村危旧房改造方面,今年我市计划完成720户农村困难住房救助任务,力争到2010年,使全市农村住房困难群众得到解困,基本达到消除无房户、解决危房户、改善缺房户的目标。
农村危旧房改造的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不宜实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因灾倒房户等。
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将通过评议、审查、核准等法定程序,最终确定救助对象。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状况,有关部门将采取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置换或租用等方式,对农村住房困难群众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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